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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
发布时间: 2008-3-1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浙江在线杭州2月27日讯 (记者 杨晓燕) 今天上午9时,20多名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人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人选,准时走进“考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新一届省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2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2月29日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依法决定任命新一届省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颁发任命书。

  此次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内容分别为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两部分,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考前动员时说,实行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既是省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人事任免的一项重要工作程序。通过考试,进一步促进被任命人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升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新闻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网站编辑: 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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